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履行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执行检察职责,接受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四)依照法律规定由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对罪犯又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五)对刑事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七)受理控告申诉。
(八)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九)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检察机关财物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其他应当由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现有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7个,有在编干警20人,其中员额检察官6人,检察官助理7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司法警察2人,2020年内设机构改革以后设四个部门,分别为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设驻湖南省岳阳监狱检察室、驻岳阳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驻岳阳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驻湖南省强制医疗所检察室。
建院以来,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为突出成绩,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20余篇工作经验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采用;8件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优秀案件、精品案件;98人次荣获市级以上荣誉,12人次在全国、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斩获标兵或能手称号,其中一名同志以总分第七的成绩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标兵,为全省检察机关争得荣誉;驻湖南省岳阳监狱检察室2014年、2017年连续两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2023年对邵阳市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案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巡回检察手册》,成为全国范本;荆剑院为主组建的巡回检察组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荣获全省“优秀巡回检察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