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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剑:牵头组织召开检监法减刑假释工作协调会
时间:2020-04-03  作者:陈唯  新闻来源:  【字号: | |

  

     (通讯员 陈唯)为解决当前罪犯减刑假释工作在各项改革进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在改革新形势下更好开展,329日,荆剑检察院牵头会同岳阳监狱、岳阳中院审监庭召开检监法三家减刑假释工作协调会,荆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国宏及分管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岳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彭锋及分管副监狱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中级法院审监二庭庭长杨辅及员额法官共20余人参加会议,协调会由荆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利龙主持。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落实和检察机关对监狱巡回检察改革的全面推开,检察机关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发生了新的变化,监狱、检察、法院三方在减刑假释工作方面的一些工作模式和做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工作需要,经过与岳阳监狱和中级法院审监庭沟通协商,决定召开检察、监狱、法院三方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当前减刑假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共识,进一步推进岳阳罪犯减刑假释工作在改革新形势下更好开展,维护刑罚权威和司法公平公正。”荆剑院检察长余国宏介绍了召开此次协调会的背景和目的。

  荆剑院监外执行检察科长陈海洋就协调会需要研究解决的案件受理方式和程序、案件材料规范要求、配合调查核实工作、出庭通知时间和具体事项等问题逐一详细介绍,荆剑院员额检察官陈君从减刑假释案件办案实践角度畅谈应当注意问题和改进建议。

   

  “检察同仁提出关于案件移送程序和案件材料规范要求,于法有据,切实可行,有助于提升监狱减刑假释工作质效,我们完全赞同”“检察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核实,我们将全力配合支持”“在开庭3日前通知检察机关,这是法律硬性规定,我们将严格做到,在通知开庭时间同时告知开庭审理案件名单”“罪犯减刑假释材料中的困难证明、民事赔偿履行证明等材料形式各异,出具证明的单位和人员也是五花八门,真实性很难核实,应进一步规范统一”“在涉黑涉恶罪犯的减刑假释办理方面,监狱、检察、法院在从严控制的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统一”岳阳监狱、中级法院审监庭与会人员围绕我院提出的问题逐一研究回应,并补充提出相关问题。最后经过与会三方充分深入地讨论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并商定按程序会签会议纪要。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这次检察、法院、监狱三家协调会,不仅很好地解决了当前罪犯减刑假释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也增进了彼此之间工作交流,凝聚了共识,更为今后各项工作协调推进起到示范作用,有力助推岳阳刑罚变更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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